一家五口毆打 4 名護理師
台中沙鹿光田醫院爆發一家五口毆打 4 名護理師的事件,加害者出現標準的 SOP ,開始檢討受害者的態度:
新聞連結: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…/%E4%BB%96%E5%80%91%E4%B8%80%…
「我們動手是比較不對,但他們的態度惹人犯罪!」
「他們一副屌樣,這樣有醫德嗎?」
又是「態度不佳」?又是「沒有醫德」?
有沒有覺得很熟悉?只要發生醫院暴力事件加害者的理由都一樣!
醫院暴力反覆發生
為什麼醫院暴力反覆發生?宣導是無用的,只有加重刑罰,把在醫院施暴的罪犯都送去坐牢,才能真正嚇阻、遏止這類犯罪行為出現。
支持醫院暴力列為公訴罪
現行的法律只能以屬於告訴乃論的「一般傷害罪」提告,支持衛福部林奏延部長的政策,應將醫院暴力列為屬於公訴罪的「公共危險罪」:
新聞連結: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…/20160714/907747/
希望記者不要在詢問這些施暴者打人的理由,因為不管什麼理由,打人就是不對!就應該受到法律制裁!